關于擬確認袁輝凱同志見義勇為行為的公示
為弘揚社會正氣、鼓勵見義勇為行為,根據(jù)《廣東省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條例》,經龍川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審議,擬對袁輝凱同志勇救跳水群眾的行為確認為見義勇為行為?,F(xiàn)對袁輝凱同志見義勇為事跡予以公示:
袁輝凱,男,漢族,1981年7月出生,龍川縣老隆鎮(zhèn)人。
2024年6月9日上午9時許,袁輝凱在參加高考(新一中考場)秩序維護的志愿活動時,聽到考場執(zhí)勤民警的對講機在呼叫:“位于龍川縣老隆鎮(zhèn)東江一橋東岸處有人跳江”。得知這一情況后,袁輝凱立即開車趕至東江一橋東岸邊,看見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群眾在30米外湍急的東江河流中沉浮,命懸一線。面對如此危急的情況,袁輝凱腦海里第一時間想到的就是:救人。他衣服鞋子都來不及脫,將車上攜帶的救生衣穿上后,毫不猶豫地跳入江中,快速游至輕生者身旁并將其往岸邊拖拽。由于輕生者情緒十分激動,雙手不斷掙扎推搡,并且逆流,水中救人的難度急劇增加,袁輝凱在河水中將輕生者拖拽幾米后就感覺到使不上勁,開始大口大口喘氣并嗆水,形勢開始難以控制。此時袁輝凱沒有放手,他心中堅定“不能放棄”的信念,不斷勸解和平緩落水者情緒,并咬緊牙關,用個人意志克服水流湍急、河面寬廣的重重困難,拖拽著落水者一步步往岸邊靠攏,最終在民警的協(xié)助下,成功將落水者救上岸并緊急送往醫(yī)院救治。此時袁輝凱也因為虛脫癱坐在河岸邊,在確定落水者無生命危險后才濕漉漉地拖著疲憊身軀離開現(xiàn)場。
本公示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9日止,共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請廣大群眾進行監(jiān)督評議,如有意見,請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電話、信函等形式實名向龍川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反映。
聯(lián)系電話:0762-6388810
地址:龍川縣公安局治安大隊323室
郵政編碼:517300
龍川縣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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