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行《龍川縣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聽證會的公告
為了進一步規(guī)范我縣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及其他權利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經濟和諧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廣東省土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依據《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fā)〔2010〕96號)、《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加快制定征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粵自然資管制〔2022〕2889號)等精神及市自然資源局工作部署,由龍川縣自然資源局配合龍川縣人民政府組織開展河源市龍川縣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制定工作。根據《自然資源聽證規(guī)定》《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聽證規(guī)定》等文件要求,決定召開《龍川縣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聽證會,直接聽取社會各方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有關單位報名參加。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事項
聽取社會各界對《龍川縣征收土地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的意見和建議。
二、聽證會時間及地點
時間:公告公示期結束后由龍川縣自然資源局另行通知
地點:龍川縣自然資源局一樓會議室
三、申請參加聽證會條件
1、屬于戶口在龍川縣的公民,或者在龍川縣設立機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2、熟悉和關注龍川縣征收補償情況、具備一定專業(yè)知識。
四、聽證會代表名額分配
本次聽證會代表名額限定在 5 人,由龍川縣自然資源局根據報名情況確定具體人員。
五、申請方式
申請參加聽證會須提出書面聽證申請 (申請表格式見附件),持個人身份證明等相關材料到龍川縣自然資源局4樓自然資源與房屋征收管理股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25日(星期五)17:00時。報名結束后龍川縣自然資源局向確定為聽證會代表的人員發(fā)送聽證通知。
六、聽證會代表應遵守以下紀律
1、聽證會代表一旦被指定,應當親自參加聽證;
2、聽證會代表應當忠于事實,客觀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
3、遵守會場秩序,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未經聽證主持人許可,不得發(fā)言。
特此公告。
附件:
聯(lián)系人:詹佳杰 聯(lián)系電話:0762-6808639
報名地址:龍川縣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與房屋征收管理股
龍川縣自然資源局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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